本報訊 6月15日,記者從省文化廳獲悉,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戲曲傳承發展的若干政策》,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了《關于實施山西省戲曲傳承發展振興工程的意見》。《意見》立足我省豐厚的戲曲資源,把戲曲傳承發展振興作為弘揚“三個文化”、建設文化強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任務,在加大扶持力度、繁榮精品創作、開展惠民演出、改善生產演出條件、支持院團發展、完善人才培養機制、落實從業人員社會保障、加強推廣普及和擴大社會影響等9方面推出舉措,旨在通過機制創新、活態傳承、生態保護,激發戲曲藝術活力,力促山西戲曲事業繼續走在全國前列,由戲曲大省邁向戲曲強省。
《意見》提出,以“四大梆子”為重點,加快推進“九個一批”:制定一批戲曲配套保障措施,推出一批戲曲精品力作,打造一批戲曲品牌活動,命名一批戲曲之鄉,建設一批戲曲傳承研究創作基地,確立一批省級戲曲創作演出重點院團和戲曲名家工作室,推出一批戲曲拔尖領軍人物,培養一批青少年戲曲人才,出版一批戲曲文化書籍。將戲曲傳承發展振興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發揮“杏花獎”示范導向作用。開展山西省戲曲之鄉命名活動。鼓勵各級政府根據本地戲曲傳承發展振興的實際情況和本級財力,設立戲曲傳承發展振興專項資金。抓好重點戲曲選題規劃和劇本創作,加大對現實題材劇目創作的支持力度,打造一批以“中國夢”“三個文化”“六大發展”為主題的精品力作。建立全省戲曲劇本資源數據庫,設立戲曲劇本交易平臺。通過多種方式對原創劇目的首演和推廣進行資助。把戲曲演出納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目錄,作為“文化惠民在三晉”系列活動的重要內容。加大政府購買戲曲演出和送戲下鄉力度。大力推進文化扶貧,通過多種方式支持貧困地區和革命老區戲曲保護傳承工作。把簡易戲臺納入村級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范圍。各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加大對戲曲院團的支持力度。轉企改制戲曲院團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有關稅費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通過興辦實體、資助項目、贊助活動、提供設施等形式參與戲曲傳承發展振興。建立戲曲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雙向進入”機制,設立技藝指導大師特設崗位,鼓勵有條件的戲曲職業院校成立名家工作室。支持戲曲院團與戲曲職業院校合作,建立院校青年教師與院團青年骨干“雙向交流”機制,建立學生學習(實踐)基地及人才培養基地。實施“名家傳戲——戲曲名家收徒傳藝”計劃。戲曲院團要按照國家及省有關規定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有條件的可購買商業保險。設立“戲曲進校園”補貼制度。建立優秀戲曲及戲曲名家有聲影像資源數據庫。鼓勵將經典戲曲劇目制作成影視作品。
《意見》強調,全省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戲曲傳承發展振興工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引導全社會參與傳承發展振興戲曲藝術。(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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