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九次會議
表決通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
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張玉萍) 6月26日至27日,市四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九次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喬建軍,副主任楊治平、王金珍、張庚博、任天順、王國平、張學偉,秘書長以及26名委員出席會議。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王振宇,副市長胡小濛,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翟瑞卿,以及市人民檢察院、市政府辦公廳、市發改委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市人大常委會各機構副職、辦公室主任;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會議。
會議舉行了三次全體會議、二次分組會議、二次聯組會議、二次市人大法制委員會會議。
會議聽取了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王振宇所作的市人民政府關于臨汾市轉型綜改工作情況報告和市人民政府關于人事免職議案的說明;聽取了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翟瑞卿所作的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提請任命牛凌云等同志審判職務議案的說明;聽取了關于《臨汾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草案)》《臨汾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會議集中審議了市政府關于臨汾市轉型綜改工作情況報告、市人大常委會關于臨汾市轉型綜改工作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草案);市人民政府關于人事免職的議案及說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人事任職的議案及說明、任免職表決辦法(草案)、供職發言等。集中審議了《臨汾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草案)》和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對該規定(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臨汾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草案)》和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對該辦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等。根據會議議程,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召開兩次會議,分別根據分組會議各小組、聯組會議對法規草案的審議意見,對法規草案進行了修改。最后表決通過了《臨汾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臨汾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市人大常委會關于臨汾市轉型綜改工作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以及各項人事任免職事項。喬建軍向新任職人員頒發了任命書。
會議指出,市人大常委會按照《臨汾市地方立法條例》要求,審議通過了《臨汾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臨汾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兩部地方性法規,這是我市地方立法條例施行之后市人大常委會首次進行的立法工作實踐,標志著我市首批地方性法規的正式產生,具有里程碑意義,將為我市改革發展、經濟社會和民主法治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法制保障。本次常委會后,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將按照《臨汾市地方立法條例》的規定,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準。
會議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加強宣傳教育,使廣大人民群眾盡快熟悉了解這兩部法律法規的重大意義和主要內容,同時切實做好貫徹實施工作,盡快疏理兩部法規所規定的具體任務和事項,及時制定權責清晰、任務明確的具體實施辦法,并進一步嚴格執法,規范執法程序和執法行為。市人大常委會將把對這兩部法規的執法檢查列為重點監督項目,依法履行對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真正使這兩部法規在我市落地生根、開花結果,不折不扣地得到貫徹落實。
責任編輯: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