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錄取要求,全市11所示范高中及臨汾二中60%統招計劃分配到農村初中實行定向招生。臨汾一中、臨汾三中、山西師大實驗中學定向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按各縣(市、區)當年中考報名人數的比例下達,由縣(市、區)招考辦根據當地辦學實際下達到農村初中學校定向招收應屆生。其余8所示范高中(侯馬一中、曲沃中學、翼城中學、襄汾中學、洪洞中學、霍州一中、浮山中學、鄉寧一中)及臨汾二中定向招生計劃由縣(市、區)招考委根據當地辦學條件、辦學水平和實際狀況公正、公平合理地分配到農村初中學校,定向招收應屆生。
定向招生分數線不得低于各高中學校統招生最低控制線的25分;如下達的定向計劃完不成,剩余計劃轉為統招計劃面向全市或本縣(市、區)擇優錄取。享受定向優惠政策的學生必須是在該學校具有正式學籍且在該校就讀至少兩年以上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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