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事后,我又不由地陷入深深的思索之中:一部電話可以退換,一瓶紅茶可以給與賠償,半斤牛肉可以倒掉,但諸如“三鹿”奶粉事件造成的生命健康損失、輪胎的不合格造成的交通事故、因食品等產品的質量不合格而失去的生命用什么來補償呢?逝去的生命又怎樣才能挽回?作為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我們的責任固然重大,為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了消費者的生命財產安全,再苦、再累也無所謂。但畢竟,我們的力量是有限的。要真正保證消費者的利益,我們的努力還遠遠不夠。
產品質量事關我們的生命財產安全,消費者權益不能等到事情發生了再去維護、去問責,只有將關口前移,強化每個環節的責任,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質量問題的出現,也才能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所以,保護消費者的利益,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李明云)
來源:臨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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