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發布的兩項政策牽動著廣大高考學子和家長的心。一項是《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另一項是《關于做好2018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明確2018年繼續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但與往年明顯不同之處,則是首次明確提出了將加大對貧困家庭學生的政策傾斜,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這兩項政策釋放了哪些信號?如何看待以及適應這種調整和變化?相信許多人都在思考著這些問題。
筆者以為,這無疑是向教育公平和規范招生邁出了可喜的一步。高考作為萬人矚目的全國型考試,必須堅定不移地堅持正確的導向,嚴格制定加分項目規范程序,加強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加強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加分資格造假。聯想起近年來某些地域圍繞如何實現高考加分派生了諸多“加分教育”,滋生了很多亂象,擾亂了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阻礙了教育的公平進程。由于體育、奧數、科技等特長培養需要較長時期、高端師資、不菲學費,低收入家庭子女因難以支付而往往被排除在外。另外,對邊疆、山區少數民族考生、烈士子女等人群高考加分的保留也體現了對需要幫助群體的關注和傾斜,體現了高考招生應有的公平正義。
同時,明確“貧困家庭考生同等條件優先錄取”也是頭一遭。曾幾何時,一篇《寒門再難出貴子》的文章襲遍網絡,令人看后不勝唏噓。此項新舉措,恰恰意在調整或改善落后地區和困難群體的高等教育入學機會和享受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的機會,這既是推動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地落實的最新體現,又是新時代背景下對教育公平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讓人們充分感受到優質高等教育機會正走近寒門子弟。筆者注意到,自2012年我國啟動實施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以來,我市一些貧困地區的優秀學子升入重點高校的人數逐年增加,實現了農村和貧困地區孩子不光有學上,而且還要上好學的政策初衷。可以說,沒有這項政策,就沒有這些寒門學子命運的改變。
這兩項政策都是高考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給廣大考生釋放的紅利,不但增強了民眾和廣大考生對招考制度的認同和信心,而且為深化招考制度的后續改革做好了鋪墊。2018年高考在即,廣大寒門考生趕緊放下包袱、排除雜念、踏實學習,以最佳狀態應考,相信會考上一個理想的大學。(郭 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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