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記者 弓佩玉)“由于家具由廠家定做,需要提前付款。可去年11月13日付了全款之后,對方卻一拖再拖不肯發貨,截止今天仍不見家具的影子。跟商家打電話一直是無人接聽,現在只能通過短信聯系。”2月24日,市民張女士向記者講述了自己的遭遇,商家頻頻給出承諾,卻始終不肯兌現,到貨時間從年前拖到年后,讓她很氣憤。
原來去年10月,經熟人介紹,張女士來到五一路某家具店,在店主拿來的幾本畫冊中,選中了一個沙發和一張床。店主說由于店里沒有現貨,需要定做,雖然耗費的時間較長,但是保證年前到貨。
在交付定金400元后,張女士憧憬著新家具的樣子,但是真正的等待之路才剛剛開始。“11月13日,我把床和沙發的全款匯了過去。可眼看著就要過年了,家具還沒消息。”打通電話后,店主仍舊給出了先前的承諾。可一個星期之后,對方卻稱由于過年期間物流緊張,到貨時間要推遲到年后了。
在張女士的幾番催促后,店主的電話打不通了。有時候是無人接聽,有時接上電話后稱手機不合適,從過了年我只能通過短信與他聯系。”正月十五,張女士收到店主發來的短信說,由于正月十五以前工廠沒開工,過了十五一定會發貨。然而又等了近10天,貨也沒送到。
從付款至今,兩件家具讓張女士等待了3個多月,前天店主又發來信息,稱下個星期肯定送到。如果下周再看不到家具,我就要通過法律途徑保護自己的權益。”隨后,記者撥打店主的電話,也是無人接聽。張女士擔心這種處理方式,后期維修也會同樣麻煩。
目前,張女士應如何做才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山西省師達律師事務所的王克敏律師說,張女士可以和賣家補簽一個合同,確定甲方、乙方,并在合同內對購買時間、物品名稱、付款金額、雙方做出承諾等細節做出明確,有了這份合同才能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除此之外,雙方協商中一些可以證明發生過交易的文字、電子類證據也要保存下來。“如果市民遇到諸如這種不能及時清節的買賣,應該與賣家簽訂文字合同,并保留證據,注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王克敏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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