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么多警察,咱們小區不知道出啥事了……”、你沒看見這車上寫‘法院’呀”……近日,在解放西路某小區內,堯都區法院的一次“強制執行”引來許多居民的圍觀和議論。這個事情還得從去年8月份說起。
去年8月底,堯都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接到一個關于離婚財產分割的強制執行案件。“但凡到了我們這里的案子,肯定都是雙方均已‘撕破臉’了,要不不會申請強制執行。”堯都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一隊隊長劉守信告訴記者,即使是他們已經‘撕破臉’,我們還是要盡量地爭取給雙方尋求‘和解’,盡可能地說服雙方能夠互相做出自己能力范圍內的讓步,目的是盡量避免沖突。”為此執行局的工作人員開始了走訪摸底,進行“和解”的工作。
劉守信說,這個案子的難點在于涉及到了離婚房產的分割,且被執行人堅決不服判決。這種情況下,我們要不提前進行“和解”,萬一被執行人情緒激動起來,后果不堪設想。
該案的申請人劉某某(男)與被申請人張某某(女)原為夫妻關系(均為再婚),后因感情等問題,劉某某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最后法院判決,準許雙方離婚,位于解放西路的一套房產歸申請人劉某某所有,且劉某某支付張某某10萬元。判決后,張某某不服,又提出了上訴,結果還是維持原判。可是,到了判決書規定的歸還房產的日期,張某某不愿騰出,這才有了本文開頭強制執行的這一幕。
為了能達成“和解”,執行局的工作人員曾多次找被執行人張某某約談,可是張某某就是避而不見,不是房門上鎖就是電話關機,根本就見不了人。可這案子還得繼續辦理,為此,執行局的工作人員多次在晚上八九點去張某某所居住的地方蹲點,看房子燈亮不亮,可還是找不見張某某。
“我們的工作人員去張某某家拜訪,已不下20次了,每次都吃閉門羹。”劉守信說,一個案子吃幾十次閉門羹那是常事。以前還有一個案子,經過多次蹲點,好不容易找到了被執行人,可他為了躲避執行局人員,竟然鉆到了自家的面缸內,后來還是被找見了,場面叫人哭笑不得。
找不到被執行人,可怎么辦?執行局的工作人員打聽到張某某的女兒在洪洞上班,無奈之余,又驅車到洪洞找張某某的女兒。可是她的女兒一問三不知,稱其不知道母親的下落。后來在工作人員的再三勸說下,才在其女兒的幫助下聯系到張某某。
經過兩個多月的努力,雙方終于可以坐下來談了。執法人員將執行雙方當事人分開房間分別去談,希望能互相做出一些讓步。經過一個上午的努力,申請人劉某某愿意做出讓步,張某某也愿意做出一小部分讓步,可是在這個案子馬上就可以了結的情況下,張某某接了個電話后就反悔了,堅持不騰房子,還放下狠話,要是敢強制執行,她就跳樓……”隨后轉身離去。張某某的離去,使得這個案件再次陷入僵局,這也意味著工作人員兩個多月的努力付諸東流。
事后,執行局的工作人員多次聯系張某某,事情均未能取得進展,最后只能強制執行,將判決書判給被執行人張某某的物件全部進行登記,并搬出判決書中判給執行人劉某某的房屋。
“這次執行還算順利,像大多數情況下,被執行人都會情緒較為激動,所以為避免發生意外,我們的法警都會提前做好各種預案。”劉守信說,比如可以跳出的窗戶、廚房的刀具等,都要提前想好應對辦法,避免意外。
“法不容情,在執法過程中,我們還是以最大的限度尋求溫情執法,盡可能讓都鬧僵了的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和解’,哪怕是雙方均做出一點點的讓步。雖然有時努力會付諸東流,但不管怎么樣,如果去爭取了,也許還會有一絲希望;如果不去爭取,那僵局也許就不能打開。在執行案件時,執行人員不僅要懂法,更要學會運用法與情、情與理的方式化解執行難題。”劉守信說。
記者郝海軍
責任編輯: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