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日前,市安委辦向各縣(市、區)安委辦,各開發區、風景區安委辦,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印發《關于開展2021年度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導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推動年度重點工作任務高質量如期完成。
通知指出,市安委會督察組檢查中將對各部門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安排部署和推進落實情況、履行部門安全監管職責情況、安全生產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情況、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集中攻堅工作開展情況、“零事故”單位創建工作開展情況、制定和落實領導班子成員年度重點工作任務清單情況和解決制約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突出問題情況等進行督導檢查。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情況、安全生產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情況、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集中攻堅工作開展情況、“零事故”單位創建工作開展情況、全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等進行督導檢查。
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組織領導,主要領導全面安排部署,分管領導要親自參與,有關單位要緊密配合實施,確保監督檢查工作取得實效。監督檢查主要采取查閱必要資料與現場實地檢查、“四不兩直”與明察暗訪、督促整改與集中曝光相結合等方式進行,重點對各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監管職責的情況和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和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密切配合實施,確保監督檢查工作有序開展。要突出對重點行業領域、事故多發的地區和安全生產基礎薄弱、現場管理條件較差的生產經營單位的檢查,切實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有關部門要下達整改指令,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及時整改銷號,整改情況要及時上報市政府安委辦,實施閉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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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