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吉縣聯社根據問題整改實際情況制定了信用社違規問題整改考核辦法,明確了違規問題整改的組織管理、整改標準、考核內容、方法及考核結果的運用,實現了各項檢查問題整改率均達到100%。
通過下發風險提示與問題整改通知書的形式,由上到下“層層督查”,并及時反饋,極大提高了問題整改率。整改工作已成為吉縣聯社工作的常態,被納入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軌道。通過按月召開問題整改推進會,分析問題發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推進問題整改進度。稽審部門督查條線,條線督查網點,網點督查問題整改責任人,層層傳導壓力,形成了創建問題整改督查長效機制,確保每項問題有效整改。責任壓力有效傳導,問題整改立竿見影。根據問題整改情況,條線與稽審部門還組織了“回頭看”。如果發現未及時整改的,將由相關條線與稽審部門人員組成的聯合整改組,現場督促落實、確保整改實效。對于未能及時整改的,加大責任追究力度,提升責任追究的威懾力,對違規人員與其績效工資、工作業績及晉升相掛鉤,全面提高了整改效率。(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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