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任務
1.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有效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按省要求完成城鄉低保提標任務;加強低保規范化管理,提高低保信息化管理水平;推進救災精細化管理,全面提升救災減災能力;按省進度出臺《臨汾市自然災害冬春救助指導和實施標準》;加快市級救災物資儲備庫項目建設。
2.服務國防和軍隊建設,全面落實優撫安置政策。
3.深入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創新,有效提高基層基礎服務能力。做好第十屆村兩委換屆選舉后續工作;繼續推進“三社”聯動試點工作。
4.加快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提升各項社會福利保障水平。繼續開展農村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加快推進市社會福利院養老樓建設項目。
5.加強專項社會事務管理服務。
二、執行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決定、審議意見及工作評議、專題詢問等整改意見
1.加強組織領導。將執行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決定、審議意見及工作評議、專題詢問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按職責分工明確分管領導和具體承辦科室,確保責任到人,落實到位。
2.積極安排部署。對于人大及其常委會各項決議決定要依法認真執行,制定落實臺賬,細化執行措施、明確完成時限,在規定期限內如實匯報執行情況,由主要負責人答復專題詢問。
3.重點跟蹤督辦。明確工作重點,確定專人成立督辦小組,對決議執行情況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各項決議落到實處。
三、辦理人大代表建議
1.規范辦理程序。明確責任領導和承辦科室,確定專人做好核實登記,承辦部門提出擬辦意見并與提案者做好協商溝通達成共識,形成書面意見經有關領導審定、簽發完成答復。
2.執行督辦和反饋制度。全程跟蹤議案辦理過程,確保快捷辦理,及時答復,并主動與人大代表聯系溝通,反饋答復情況,確保辦理的滿意度。
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事關民生方面的熱點、難點問題
1.繼續做好城鄉低保規范化管理。
2.做好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及易肇事肇禍重癥精神病患者的救助救治工作。
責任編輯: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