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今年以來,鄉寧縣將村級活動場所建設作為“三基”建設的重要內容,探索實施“星級化”管理模式,激勵農村(社區)黨組織在對標爭星中實現活動場所規范精細管理。
制定標準,嚴格定“星”。針對以往督查中發現的功能不完善、管理不科學、吸引力不強、利用率不高等問題,制定《農村(社區)活動場所規范化建設星級化管理辦法》,提出“產權明晰、建筑達標、功能實用、設施齊備、制度健全、利用經常、資產管護、信息公開、記錄規范、環境優美”10大項20小項評判標準,為全縣農村(社區)活動場所管理提供詳實參考依據。
明確程序,嚴格評“星”。分鄉鎮自評、組織部評定、命名掛牌三個步驟開展評星工作。鄉鎮自評,就是由鄉鎮組織力量對所轄農村(社區)活動場所開展自評,制訂星級化管理方案,填寫星級創評申報表,報縣委組織部審核。組織部評定,就是依據鄉鎮上報材料,結合實地查驗結果和日常掌握情況,將陣地分為“A級示范類、B級達標類和C級不合格類”。命名掛牌,就是對被評為A類的活動場所頒發牌匾,發揮標桿示范帶動作用。
落實責任,嚴格管“星”。明確鄉鎮黨委書記和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是村級活動場所建設的直接責任人和具體責任人。建立活動場所星級管理臺賬,實行分類管理和動態調整。對于評為A累的活動場所的利用電視、網站、微信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推廣“星級化”管理經驗做法。對于被評為B類的活動場所鼓勵對照標準制訂提升計劃。對于被評為C類的活動場所的所屬鄉鎮出示黃牌,責令限期整改到位。(薛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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