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栗晉波)1月6日,來自公、檢、法、司部門和市法學會的36人分別被20所市直中學、小學、幼兒園及太原科技大學晉城校區選聘為法制副校長或交通安全輔導員,并領取了聘書。
市直學校聘任法制副校長和交通安全輔導員是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按照山西省《綜治條例》關于綜治工作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因校制宜(幼兒園不配備法制副校長,中職、高校不配備交通安全輔導員),為每校分別配備法制副校長和交通安全輔導員,以進一步增強廣大師生的法制意識和安全防范意識,強化學校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據介紹,法制副校長的職責是協助學校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校園建設,對師生進行普法教育,參與學校有關的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務工作;交通安全輔導員的職責是協助指導學校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培養學生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安全意識,全面加強對學校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維護好學生上、下學交通秩序。
記者了解到,為加強學校法制教育和校園周邊綜治工作,市綜治委和市教育局2007年開始,就先后兩次為市直學校聘任了35名法制副校長和18名交通安全輔導員。此次聘任的36人中,有14人曾擔任過學校法制副校長和交通安全輔導員。多年來,法制副校長和交通安全輔導員走進課堂,靠近師生,通過舉辦法制講座、法制教育課、法律咨詢、交通安全演練等活動,幫助學生們養成了良好的行為習慣,為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凈化教書育人環境,維護校園安全穩定作出了突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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