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煤—電—車”產業鏈,2020年生產能力達12萬輛以上
●對電動汽車推廣應用和省內生產企業給予省級資金支持
本報訊(記者 張臨山)記者11月25日從省政府獲悉,我省出臺《關于加快推進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大力發展電動客車、電動專用車、電動乘用車生產制造等產業,著力構建“煤—電—車”產業鏈。力爭到2020年,全省電動車生產能力達到12萬輛以上。
此次出臺《意見》,加快電動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是我省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的具體行動,是推動裝備制造及相關服務業大發展的有力舉措,對擴大能源需求、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促進全省經濟提質增效轉型升級意義重大。
《意見》提出,我省將打造太原、晉中、晉城等電動汽車產業基地,以電動客車、電動專用車、電動乘用車、核心配件為重點領域,培育若干銷售收入百億元級以上的龍頭企業。
在市場應用方面,將以公共服務領域和城鄉接合地區民生領域用車為引導,通過示范應用、完善配套、政策扶持,推動私人領域用車市場快速發展。到2020年,全省電動汽車市場保有量達到20萬輛以上。
在充電設施方面,按照標準統一、適度超前、快慢互濟的原則加快推進充電設施建設。2016年,太原、晉中、晉城實現公共服務領域、黨政機關等區域覆蓋。2018年,實現全省域主干高速公路充電設施全覆蓋。2020年,形成覆蓋全省、布局合理、高效智能的充電服務網絡,滿足電動汽車推廣應用需求。
按照要求,省直機關、事業單位新增或更新的車輛中,電動汽車應用比例不低于30%,并且逐年提高推廣應用比例。
根據《意見》,我省將創新完善產業技術、標準和商業模式,加大財政、金融等政策扶持力度,對電動汽車推廣應用給予省級財政資金補貼。2016年1月1日起,對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在我省推廣應用的電動汽車,按照同期國家補貼資金1:1配套省級補貼資金。
對省內電動汽車生產企業給予省級營銷補助。2016年1月1日起,對我省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車輛生產企業與產品》公告目錄且實現終端銷售的電動汽車,按照同期國家補貼資金1:1的標準給予省級營銷補助。
責任編輯:席沛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