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秦洋)11月16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今年第19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本期公布的131批次監督抽檢結果,涉及酒類、食用植物油、飲料、焙烤食品、調味品、豆制品、糧食及糧食制品和水果及其制品等8大類。
不合格3批次,分別為:酒類不合格1批次,為山西汾杏花都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枸杞露酒酒精度低于明示值。焙烤食品不合格1批次,為呂梁市開新宇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運城市鹽湖區福晉香謠食品廠生產的烤饃塊(玉米味)中檢出檸檬黃。糧食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為晉城金山物業有限公司金輦超市銷售的標稱為陽城縣綠野生態農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紅薯粉條中鋁的殘留量超標。
針對發現的問題,省食藥監局已責成相關市局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問題產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并對相關企業立案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
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可撥打12331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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