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1月10日訊(記者 要維維)記者今日從省政府獲悉: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按照要求,我省各地、各有關部門應立即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有32項。
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涉及外貿會計、港口裝卸工、壁畫制作工等。
除了取消32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省政府還要求各地、各部門今后在國家職業資格制度實施過程中應遵循以下三條原則:
國家已公布取消的準入類職業資格要立即取消,國務院部門及全國性行業協會、學會自行設置的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按照國家統一安排予以取消,取消后的相關后續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相應規定執行。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自行設置的職業資格,都要立即取消。
已調整為水平評價類的職業資格不再實行執業準入控制,不得將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與從事相關職業強制掛鉤,對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再實行注冊管理,取得資格人員按照相應人員管理規定參加繼續教育,不再將職業資格管理與特定繼續教育和培訓硬性掛鉤。
開展職業資格認定、考評必須在國家公布的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內進行,在目錄之外不得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
今后凡新設置職業資格事項,必須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報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同意,納入國家職業資格統一規劃和管理范圍后方可實施。
責任編輯: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