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公開《2015年省屬國資國企改革工作計劃》(以下簡稱《計劃》)。《計劃》以全面推行企業財務等重大信息公開、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企業領導班子及領導人員綜合考評、收益共享制度改革為重點,進一步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確保2015年省屬國資國企改革工作改有所進,改有所成,取得實效。
公開企業財務
省屬國有企業全面落實財務等重大信息公開,將按照 “邊公開、邊完善”的原則,正式公開企業財務等重大信息,并逐年增加公開項目,加大宣傳和監管力度。省屬國有企業將建立信息公開管理制度,把信息公開完成情況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的內容、量化考核標準,明確考核獎懲。
具體時間節點為:
2015年,出臺《山西省省屬國有企業財務等重大信息公開實施細則》;
2015年4月底前,省屬國有企業完成2015年第一季度財務等重大信息公開;
2015年6月底前,省屬國有企業完成2014年度財務等重大信息公開;
2015年8月底前,省屬國有企業完成2015年中期財務等重大信息公開;
2015年10月底前,省屬國有企業完成2015年第三季度財務等重大信息公開,開展信息公開專題培訓;
2015年四季度,根據《山西省省屬國有企業財務等重大信息公開辦法》《山西省省屬國有企業財務等重大信息公開實施細則》的相關要求,開展2015年度省屬國有企業財務等重大信息公開督導檢查。
健全差異化薪酬
《計劃》要求,制訂《山西省省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山西省關于深化省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見》,完善綜合考核評價辦法,改進經營業績考核。
具體時間節點為:
2015年,向國務院深化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上報 《山西省省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2015年,出臺《山西省關于省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實施意見》;
2015年三季度,制定完善《山西省省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審核辦法》;
2015年三季度,制定完善《山西省省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
2015年三季度,制定完善《山西省省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監督檢查辦法》。
合理確定公務用車
我省將制定 《山西省省屬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管理辦法》,合理確定省屬企業負責人公務用車、辦公用房和培訓等履職待遇,嚴格規范企業業務招待、差旅和因公出國(境)、通信等業務支出管理,并加強監督檢查。
具體時間節點為:
2015年,出臺《山西省省屬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管理辦法》;
2015年三季度,有關省直部門制定所屬企業的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管理實施辦法;各省屬企業制定本單位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管理實施辦法。
組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
按照《計劃》,我省將在省屬國有企業中選擇試點,積極探索改組國有資本投資公司,以開展股權運營、改善國有資本的分布結構和質量效益為主,實現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積極探索組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通過改組(組建)兩類公司的試點,積極探索國資監管由管資產向管資本轉變的模式。
具體時間節點為:
2015年上半年,結合國家出臺的相關政策,修改完善《山西省省屬國有企業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 (運營)公司試點工作方案》,并上報省政府;
2015年下半年,選擇部分省屬國有企業,進行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改組(組建)試點工作。
國有資產統一監管
進一步深化省直機關直屬企業脫鉤改革工作,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實現政資分開、政企分開,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推動企業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實現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
具體時間節點為:
2015年,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省國資委委托省直機關管理企業的脫鉤改革工作方案》;
2015年二季度,完成省國資委委托省直機關管理的8戶集團公司、72戶停產企業的深化脫鉤改革工作;
2015年二季度,研究編制《脫鉤企業破產規劃》《脫鉤企業年度破產實施計劃》;
2015年至2017年底,繼續開展脫鉤企業的破產工作,省政府對有破產企業工作任務的省直機關以及省國資委進行年度目標責任雙考核;
2015年二季度,省級各黨政機關對本部門所辦企業、所屬事業單位、所屬既是事業又是企業的單位以及所屬事業單位所辦企業的情況進行調查摸底核實;
2015年 7月至 2017年底,全面完成省級各黨政機關與所辦企業的脫鉤改革任務。
本報記者 聶曉麗
(原標題:山西省屬國企改革分工時限敲定)
責任編輯: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