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去年以來,蒲縣推進差異化考核,采取“三制兩評”的管理辦法,考實考準領導干部實績。
“三制”,即區別制、提醒制、否優制。區別制是根據發展實際和職能特點,將鄉鎮分為煤炭、農業鄉鎮兩類,將縣直單位分為綜合管理、黨委、政法執法、經濟管理、涉農、社會管理、公共事業管理、群團八類進行考核;提醒制是每季度監測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對未按序時進度完成任務的,按照累計次數,發出一級、二級、三級預警,對應給予通報、約談、扣分懲罰;否優制是將黨政廉政、安全生產、綜治工作、環境保護、人口和計劃生育列為“一票否優”考核事項。
“兩評”,即責任考評和民主測評。該縣按照優秀30%、一般50%、較差20%的比例,采取責任考評、民主測評相結合的辦法,對鄉鎮、縣直單位進行等次評定,并規定責任考評為良好及以上等次,且班子民主測評較好及以上得票率達到90%以上,領導班子可評為好等次;領導班子評為優秀等次的,正職領導干部可評為優秀等次;民主測評稱職及以上得票率達到90%以上,且優秀得票率達到30%以上,縣管領導干部可評為優秀等次。(胡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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