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136.“形”與“型”。如“蟹型建筑”應為“蟹形建筑”。“形”的本義指形體、形象,也可指形狀、樣子、實體,還可指表現、顯露,如“形影不離”“字形”“地形”“圖形”“圓形”“喜形于色”。“型”的本義是指鑄造器物的模子,引申出式樣、類型、楷模、法式的意思,如“新型”“型號”。“原形”是指原來的形狀,引申為本來的面目,如“原形畢露”。“原型”特指文藝作品中塑造人物形象所依據的現實生活中的人。
137.“醒悟”與“省悟”。“醒悟”多指在外界作用下覺醒過來,變得清楚。“省悟”的“省”有反省的意思,因此多指經過自省、內省、反省而明白、覺悟過來。
138.“霄”是指云、天空,“宵”則是指夜晚。“夜宵”“元宵”不要寫作“夜霄”“元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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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關于“月日”在專項名詞中的用法。月、日之間,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應加“.”(間隔號),再外加引號,以避免歧義,如“一二?九”運動、“一?一七”批示。如涉及十月,也可用“一0”,如“一0一二”,可不加“.”。事件或文件等現象的月日簡稱,如果知名度大,可不加引號和“.”,如:五四青年節、九一三事件、十一國慶節等用法都是正確的。用阿拉伯字母表示月日時,中間加“.”(間隔號),不用“.”(齊線墨點)。
140.“授予”與“授于”的著眼角度是不同的。向某某人或單位頒發某項獎勵和榮譽,用“授予”。
141.“螢”與“熒”。“螢”一般用于“螢火蟲”。“熒屏”“熒光”不要寫作“螢屏”“螢光”。
142.“樹陰”“林陰道”的“陰”可否寫作“蔭”?《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與《現代漢詞規范字典》的解釋不一。《規范字典》明確提出,“樹蔭”“林蔭道”應寫作“樹陰”“林陰道”。我們發稿中兩種寫法都應可以用,但同一篇稿件內以統一用法為宜。在“柳蔭街”“柳蔭公園”等固定地名中,只用“蔭”。
143.“一起”與“一齊”。“一起”側重于表示空間上的“一同”“一塊兒”,如“一起去吃飯”;“一齊”側重于表示時間上的同時,如“一齊到達終點”“一齊鼓掌”。
新華社副總編輯 吳錦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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