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3日《人民日報海外版》上刊登了石麗珊《網絡時代新聞媒體更應堅守道德底線》一文,她認為:曾幾何時,“新聞娛樂化”作為對傳統新聞傳播方式的矯枉之舉,受到人們的擊掌歡迎。而在媒體競爭白熱化時代到來之后,一些媒體慣性向前,突破了新聞道德底線,“新聞娛樂化”瞬間就成了有害的毒藥。個人隱私、未成年人權益一次又一次受到侵犯。尤其是本世紀初以來在互聯網迅猛發展背景下,以“人肉搜索”為代表的信息發布方式將此推到了新的層次。
不是任何新聞都可以娛樂化。社會新聞、文化新聞、體育新聞等與娛樂業密切相關的內容,做成娛樂化的風格無可厚非,而時政評論類內容,應注意其嚴肅性及嚴謹性,否則所產生的負面影響往往不是關張大吉就能夠消除的。約瑟夫?普利策說:“倘若一個國家是一條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聞記者就是船頭的瞭望者。他要在一望無際的海面上觀察一切,審視海上的不測風云和淺灘暗礁,及時發出警告。”而現在的問題是,新聞娛樂化過度之后,記者和媒體自身就成了“不測風云”、“淺灘暗礁”。因此,除法律法規約束之外,記者和媒體加強自我職業道德約束是堅守住新聞娛樂化底線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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