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的做法:一是在合作醫療基金管理上,成立了新農合管理委員會和監督委員會。在縣財政設立合作醫療基金專戶,財政管錢不管賬,新農合中心管賬不管錢,實行錢賬分離,管用分開。建立了參合農民補償資料送交、審核、撥款、兌付工作流程,實現了補償基金的社會化發放,每月向社會公布基金使用情況,方便群眾監督。二是在定點醫療機構管理上,實行動態管理,建立準入和監管機制,對已定點的醫療機構實行分類量化指標管理,建立管理檔案,每年進行復審。全縣各定點醫療機構完善并規范了各種診療程序和管理制度,對新農合基本用藥目錄和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價格公示于眾。三是在基金使用上,對門診病人實行屬地管理,以鄉為單位建立家庭門診基金臺賬。參合農民持《合作醫療證》在鄉、村級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醫藥費用從賬戶中直接支付。對住院病人實行“一證通”制度,參合農民持《合作醫療證》在縣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醫,醫藥費由定點醫療機構直接墊付補償,新農合中心審核確認后予以支付。在縣外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實行個人墊付,出院后持相關手續予以審核補償。
由于新農合政策深入人心,監管措施完善到位,激發了農民的參合熱情,參合人數由2006年的161489人增加到2009年的173795人。(通訊員 張鋒)
來源:臨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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