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浮山縣在全縣9個鄉鎮成立了“三資”代理服務中心。有效地加強了對農村資金、資產和資源(簡稱“三資”)的管理,規范了村集體經濟賬務,維護了農民的切身利益,促進了農村的發展和穩定,從源頭上預防了基層腐敗問題的發生,受到了廣大群眾的歡迎。據悉,此舉在我省尚屬首家。
近年來,浮山縣在農村集體資金管理方面,實施的“村財鄉監”制度,雖然取得了一定的監督效果,但是由于村級管理手段和監督機制不完善,導致該縣部分農村集體資產流失,不良債務增多,不僅影響了農村黨群干群關系,也影響了農村經濟社會的改革、發展和穩定。為了進一步加強對農村“三資”管理力度,彌補“村財鄉監”管理制度的不足,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經過認真調研,反復磋商,浮山縣在全縣9個鄉鎮成立了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監督委員會和“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并出臺了《浮山縣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代理服務暫行辦法》、《浮山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辦法》、《浮山縣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等級公示制度》、《浮山縣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定期審查制度》、《浮山縣農村集體經濟合同管理制度》等五項制度。
在農村“三資”管理過程中,首先是由各鄉鎮組織專人成立“三資”登記工作小組,對各農村集體所有資金、資產、資源進行全面登記造冊,并按照村級民主決策程序進行三榜公示,接受全體村民的監督。
公示無異議后,統一造冊,上報鄉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建立“三資”臺賬,由“三資”中心進行動態管理。村組不再設會計、出納,只設一名村報賬員,推行會計電算化,實行“備用金”制度,嚴格財務審批程序和財務公開制度。各村集體資產、資源處置(租賃、出讓、承包、報廢、丟失等)都要嚴格按照村級民主決策程序操作,并進行公示。資產資源處置或變更后要及時到“三資”中心辦理相關手續。(記者 許麗 通訊員 崔勍)
來源:臨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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