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王小庚) 2016年1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下稱新《大氣法》)正式實施。為加大我市環保工作力度,加快生態文明建設步伐,1月5日,市委辦公廳與市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進一步做好全市新《大氣法》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
作為新環保法實施后出臺的第一部環保單項法,新《大氣法》充分體現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新要求,順應了公眾對改善環境質量的新期待,明確了新時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點。對進一步提高全民環保意識,更有效地改善空氣環境質量,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大現實意義。
通知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要提高認識,深刻理解新《大氣法》對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意義。新《大氣法》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目標,強化了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和企業的責任;堅持源頭治理,著重解決當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加強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合防治,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為推動大氣污染物全防全控,保護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制保障。同時,新《大氣法》還為公眾有序參與環境保護提供了法治渠道。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新《大氣法》對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意義,以新《大氣法》學習宣傳貫徹為契機,全面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臺階,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環保事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各縣(市、區)、各部門要精心組織,切實做好新《大氣法》的培訓和宣傳工作。各縣(市、區)、各部門要把新《大氣法》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結合實際制定學習計劃;加強對黨政機關領導干部的培訓,安排專題培訓班或在有關班次中增加培訓內容,對縣、鄉鎮、村領導干部進行培訓,提升基層對新《大氣法》認知;分期分批組織開展對各級環保部門和有關部門的培訓,提升執法監管人員業務水平;加強對企事業單位及其負責人的培訓,重點明確其守法義務和違法責任,提高企事業單位守法的自覺性。積極采取措施,加大宣傳力度,使新法深入人心、家喻戶曉,推動社會各界了解并準確把握新法的立法精神和制度設計,提升群眾的環境保護意識。
各級黨委政府和職能部門要強化措施,扎實推進我市環保工作健康發展。貫徹實施新《大氣法》,做好新形勢下的環保工作,既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快全市綠色發展的必由之路。各級黨委政府要對本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負總責,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一同部署、一同安排、一同落實、一同考核、一同獎懲。正確處理好發展經濟與保護環境的關系,堅決落實節能減排一票否決制,堅決落實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對造成生態損害的嚴格追責、問責。環保和有關職能部門要抓緊完善工作制度,加強溝通協作,整合資源,優勢互補,切實形成工作合力,營造有利于新《大氣法》貫徹落實的良好環境。各縣(市、區)、各部門要按照新《大氣法》的規定,攻堅克難,嚴格執法,鐵腕治污,保持高壓態勢向大氣污染宣戰,全面推動新《大氣法》有效實施,為全市經濟社會綠色發展奠定良好環境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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