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有糾紛,找田姐”,“田姐”說的就是田亞欣。“有困難,找田庭長”,這“田庭長”說的也是田亞欣。
“田姐”,是田亞欣任基層法庭庭長時用真心與柔情化解“家長里短”、糾紛難題換來的親切稱呼;“田庭長”,則是田亞欣26年間用赤誠與擔當譜寫公平正義、贏得群眾信賴博得的真情呼喚。
數月前,田亞欣還是洪洞法院甘亭法庭庭長,每天忙得腳不沾地。法院轄區3個鄉鎮、91個行政村,東西跨度100多公里的角角落落都有她的足跡,這些足跡記錄了一位“全國優秀法官”的為民情懷。今年4月份,田亞欣被任命為洪洞縣人民法院立案庭負責人。
她,愛給自己“找事”
“別人在法庭坐堂問案,她卻將庭開到了當事人家門口。別人坐等當事雙方舉證,她卻自己深入基層調查事實真相。她就是一個愛給自己‘找事’的人。”這是甘亭法庭書記員馬俊剛眼里的田亞欣。
“自己多跑腿,當事人少訴累。”這是田亞欣為自己“找事”的原因。
“我要來討個說法。”有一次,上寨村50多歲的郭阿姨來到法庭,稱鄰居71歲的李大爺3年前趁她家中無人之際在她家宅基地上砌了院墻。今年,郭阿姨準備在此地蓋西廳,卻遭到李大爺阻撓并損毀了建筑材料,郭阿姨實在氣不過只能來法庭。
看到郭阿姨情緒激動,田亞欣把她帶到辦公室,安撫情緒并詳細了解情況。“郭阿姨只是口述雙方存在的矛盾,卻拿不出證明宅基地屬于自己的證據。”田亞欣心里明白,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當事人無法舉證完全可以判她敗訴,但這樣就會激化兩家的矛盾,無異于雪上加霜。于是,田亞欣決定帶著法官去上寨村現場調查。
從朝陽初上到夕陽西下,田亞欣帶著合議庭成員走訪了村里時任老支書、老民調員、兩家的鄰居、建房時的工頭以及現任村干部,一天辛苦終于弄清了宅基地的來龍去脈。隨后,依據確鑿的證據,法庭開庭審理并依法判決:被告李大爺10日內將所砌院墻拆除,不得阻礙郭阿姨家在院內施工。當事人雙方心服口服,一起鄰里糾紛就這樣得到了圓滿解決。
她,敢于在工作中創新
“甘亭法庭案多人少,工作強度非常大,但她愣是干得風風火火,還玩起了創新。”這是洪洞法院專職委員王冬蓮眼里的田亞欣。
“經本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如下協議:被告陳某于2015年10月20日前歸還原告借款12300元了事,如被告不按時給付,將加付原告利息1500元及自2015年8月6日至還清之日的利息,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計算……”
這是甘亭法庭一份“附判決主文”的民事調解書中的內容。
在民事案件尤其是借貸案件調解中,為了盡快結案,在法庭的主持下,當事雙方往往在最終還款或賠償金額上作出讓步。即便如此,另一方仍不主動履行。申請強制執行時,執行機關往往按照調解書上的最低標準予以執行,使當事人蒙受損失,也使拒不執行人有機可乘。
為杜絕這種情況,2015年起,田亞欣開始在甘亭法庭嘗試“附判決主文”的調解書,即在民事案件調解中,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將案件的判決主文作為不主動履行調解附加條件,從而保障了讓步方的合法權益不受因調解的讓步而有絲毫損失,也彰顯了法律的公正和嚴肅性。
這一舉措試行僅一年半就頗有收獲,甘亭法庭辦理的460余起案件中,只有23起進入執行程序,其余均得以主動履行。
田亞欣還率先大膽嘗試利用視頻聊天審理案件,使許多當事雙方因地域問題無法開庭的案件順利審結。
在田亞欣主辦的一起離婚案件中,原、被告均同意離婚,但在孩子的撫養問題上雙方達不成共識。原因是被告平時在家務農,傳統觀念比較嚴重,認為男孩就應該自己撫養。而原告認為,孩子在她打工的北京一企業附近上學已多年,能夠接受較好的教育,所以也要求撫養孩子。
鑒于雙方的實際情況,田亞欣認為,為了更有利于孩子安心學習和生活,以不改變目前孩子的生活環境為佳。她多次與被告進行交談,希望他能打破傳統觀念,多為孩子的未來著想。在與被告真誠交談后,被告提出了兩點要求:一是希望見見孩子,看孩子過得到底怎樣;二是要聽聽孩子的意見,到底愿意和誰一起生活。可孩子遠在千里之外的北京上學,讓他回來不可能,原告去接往返一趟費錢又費時,這可怎么辦?
情急之下,田亞欣想到了視頻聊天,何不嘗試運用網絡呢?于是,孩子中午放學回家時在鄰居家上網同父親進行了20多分鐘的交談,被告的親情溝通得到了滿足,抹著眼淚表示尊重孩子的選擇,決定放棄撫養孩子的請求。
“遠程視頻庭審作為一種新型的審判模式,是對傳統庭審的有益補充。通過開展遠程立案、遠程視頻庭審等一系列利民、便民措施,極大地方便了當事人訴訟,提高了辦案效率。”田亞欣的做法,開創了我市網上遠程視頻開庭的先例。
她,樂于為群眾講法
“以前有矛盾全靠一張嘴去吵,現在可不了,我們也會用法律保護自己了,都是田姐教我們的,真是接地氣的好法官啊!”這是群眾眼中的田亞欣。
在辦案中,田亞欣十分注重法治宣傳和家風思想傳輸,從2015年起,她把自己的辦案心得、法官心聲,以“迷你小故事”“法官說法”等形式在全國一些媒體刊登和轉播。她還利用節假日、主題日開展家事系列普法活動,送法進鄉村,面向婦女群眾宣傳文明進步的價值觀,提高婦女同志的自信、自強、自立意識和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能力。她自己編寫印發的“法制小故事”彩頁,也隨著她普法的足跡飄揚在槐鄉大地,深受群眾喜愛。
田亞欣還積極參與社會綜合治理,建立了遍布轄區內91個行政村的訴調對接網絡,成立了3支婦女維權服務隊、3支人民調解員隊伍、1支人民陪審員隊伍,讓隊員蹲守在人民群眾的身邊,協助法庭做好法律的普及宣傳、案件的回訪調查和矛盾糾紛化解,讓全社會都參與到和諧維穩建設中,搭建起法庭與群眾聯系的“直通車”。
“婦聯調解員在宣傳法律工作中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基于這樣的認識,田亞欣加強對婦聯調解員的專業培訓,把她們提供的事實調查材料作為處理家事案件的重要參考。也正是通過這樣的共建平臺,田亞欣為廣大維權婦女提供更加專業的法律咨詢服務,實現了婦聯維權與法院審判的良性互動。
田亞欣還擔任了轄區內11所學校的法制副校長,定期到學校對師生及家長進行法治安全教育……
用心理千家難理之事、解群眾難解之憂。從事民事審判工作26年來,田亞欣公正辦理“家長里短”類的民事案件3000多件,案件結案率達到98%,家事案件調撤率達到80%,主動履行率達到95%,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傳遞著司法的溫情。
記者手記
腳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便沉淀多少真情。
田亞欣常說,“基層法庭斷的都是小案子,管的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但這些小事卻關乎著鄰里和諧、家庭和睦、社會穩定,只有多深入現場、多調查取證,當面掰扯清楚,當事人才會心服口服。”
的確,案結事了是責任,事了人和是追求。一份理解、一個握手言和的微笑,都能化為田亞欣在齒輪與麥穗輝映的天平下逐夢的動力。那夢想,便是讓群眾摸得著、看得見,并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記者 荀丹薇
責任編輯: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