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記者 郭秀婷)11月15日,記者從我市招考辦獲悉,山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政策已經出臺。其中,美術、音樂、舞蹈、表演、書法學類專業的考試工作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統一組織實施(以下簡稱“省級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類專業的考試工作由省屬高校聯合組織實施(以下簡稱“省級聯考”)。
據了解,凡符合《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晉招考高〔2016〕15號)文件規定已辦理完報名手續的藝術類考生,均應按照所報專業參加省級考試。
在“省級統考”中,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的規定,所有報考普通高校藝術類美術、音樂、舞蹈、表演、書法學類各專業的考生(除藝術史論、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導演、戲曲表演、錄音藝術、影視攝影與制作、藝術與科技、表演、書法學、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外),均須參加山西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
在“省級聯考”中,所有報考省屬高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的 考生均須參加省級聯考。與此同時,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的聯考工作由山西傳媒學院承辦。
值得注意的是,省級統考”的美術、音樂、舞蹈、表演、書法學等專業成績應嚴格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經教育部和省招委批準的有資格舉辦上述專業校考的院校,可在省級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自行組織校考,也可直接使用山西省統考成績。其他具有上述專業招生資格的院校均須使用山西省省級統考成績,原則上不再組織校考。省屬高校及所有高校的高職(專科)院校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專業須使用省級聯考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成績;省外本科院校可使用省級聯考成績,也可自行組織校考。省級考試未涉及到的專業,由招生院校組織校考,須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
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美術、音樂、舞蹈、表演、書法學類專業省統考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省外高校相關專業的校考。省統考成績及成績單由縣(市、區)招考辦通知并發給考生。考生可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www.sxkszx.cn)查詢相關政策和考試成績。
責任編輯:實習生衛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