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記者 郭秀婷)日前,我市七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關部門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加強監管。
《通知》要求,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從三個方面做好監管工作。分類建檔,進行移交。各縣(市、區)教科局要迅速分類整理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相關資料,做好《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子賬號的移交工作;逐項檢查,全程把控。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相關情況逐項檢查,切實加強日常監管;嚴控資金,防范風險。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全面落實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兩種監管方式”和“全面納入”的監管要求,確保全部預收費“應監管、盡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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