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連日來,市生態環境局持續強化醫療廢物環境監管,通過修訂應急處置方案、補齊醫療廢物處置短板、開展現場檢查等措施,為我市醫療廢物處置工作提供堅強保障,守牢疫情防控防線。
該局修訂并下發《臨汾市新冠肺炎疫情醫療廢物(廢水)環境管理和應急處置預案》(修訂版),每日匯總醫療廢物收集、處置情況,確保醫療廢物全部得到規范處置。
該局會同市衛健委、市交通運輸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門以及2家醫療廢物處置企業建立月會議制度,全力推進醫廢補短板工作。截至目前,2家醫療廢物處置企業均已建設完成微波消毒處置設施,我市醫療廢物處置能力增加至每天23噸,配置了16輛符合要求的收集轉運運輸車輛以及相應的轉運箱(桶)。
疫情期間,該局對市區醫療機構、核酸檢測點進行現場抽查檢查,要求醫療機構嚴格按照《醫療廢物專用包裝袋、容器和警示標志標準》進行包裝;對我市2家醫療廢物處置企業進行現場檢查和幫扶,要求處置企業必須優先收集和處置疫情防治過程產生的感染性醫療廢物,適當增加醫療廢物的收集頻次,運抵處置場所的醫療廢物要盡可能做到隨到隨處置,在處置單位的暫時貯存時間不超過12小時,確保疫情期間醫療廢物“應收盡收、日產日清”。
該局還對臨汾粵豐環保電力有限公司(垃圾焚燒發電企業)進行現場調研,計劃將該單位納入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備選單位,確保該企業可根據疫情情況隨時進行醫療廢物應急處置。(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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