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12月5日,記者從臨汾市規劃監察支隊了解到,為進一步改變我市部分城鄉建筑立面色彩雜亂無序的現狀,進一步改善城鄉面貌,日前,該支隊開始對中心城區155平方公里范圍內建筑立面風貌進行管控整治。
據悉,此次整治活動將通過對建筑物屋頂、建筑立面、施工工地等實施綜合整治,基本達到可視“第五立面”整潔有序、色彩和諧的長效管理機制,使城市品位、城市形象進一步提升。
此次活動的整治范圍為臨汾機場周邊起降范圍200米以下可視區域、二青會”比賽場館周邊區域、城市主干道兩側、風景名勝區、旅游景點、高速路兩側及入口可視范圍、重點鎮所在地和“千村示范”村。整治對象是整治范圍內有明顯視覺影響的區域和周邊環境不協調的建筑,重點整治對象為:整治范圍內可視的住宅、公共建筑、廠房、臨時建筑等紅藍彩鋼屋面;重點鎮、千村示范”村建筑立面、紅藍彩鋼屋面;城市主干道兩側色彩突兀、雜亂,外墻面破損、老舊建筑影響整體風貌,與周邊環境不協調的建筑立面;風景名勝區、旅游景區可視范圍內與周邊風貌極不協調、影響景區整體景觀的建筑外立面、紅藍彩鋼屋頂;建筑施工工地工棚、施工圍擋。
整治活動中,將對整治范圍內可視的紅藍彩鋼屋面原則上一律噴涂為灰色(國標色卡GSB05-1426-2001),整治其他非彩鋼屋面破損、雜亂現象;拆除公共建筑、住宅小區等樓頂違章搭建的彩鋼屋面建筑;工地施工工棚屋面、施工圍擋不得使用紅藍彩鋼,整治范圍內的施工圍擋原則上也不得張貼、涂畫色彩艷俗的宣傳畫、廣告標語;市區施工圍擋采用灰色,各縣(市、區)可以根據當地色彩規劃要求確定統一的顏色風格;重點鎮、“千村示范”村應當充分研究、提煉地方傳統建筑特色風貌,建筑立面整治應選用符合當地鄉土特色和傳統建筑風貌的建筑材料、建筑形式、色彩,禁止對建筑外墻面粉刷為白色或艷俗色彩,特別是禁止對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中的歷史建筑進行粉刷、加蓋彩鋼屋頂。各縣(市、區)應研究制定本地農村建筑立面色彩標準規范,統一標準進行整治,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美麗宜居鄉村;風景名勝區、旅游景點的建筑體量、色彩、建筑材料應結合景區規劃、特色進行整治,不得使用彩鋼屋頂,外墻原則上應使用與當地傳統建筑風貌協調的建筑材料;整治范圍內的各單位、企業要自行積極整治自有建筑屋面亂堆亂放、私搭亂建、建筑外立面破損現象,達到立面整潔、色彩協調一致的效果。
從11月30日開始,臨汾市規劃監察支隊全體執法人員深入轄區,利用航拍技術對臨汾機場周圍起降范圍200米以下可視區域、二青會”比賽場館周邊區域內需要整治的建筑物屋頂、建筑立面、施工工地進行實地勘察測量,對區域內待整治的面積進行詳細摸排統計,并對臨汾機場周邊的彩鋼房進行拆除和變更外立面顏色。該支隊將按照“遏止增量、優化存量、實事求是、分期分批、突出重點、統籌城鄉、權責一致、屬地管理”的原則,切實對轄區內建筑色彩加大管控力度,確保城市整體建筑風貌得到長久性提升,進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共創人居新環境,共享美好新臨汾。
記者 韓曉芳
責任編輯: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