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通訊員 劉志剛 仇潤宇)2012年,我市超額完成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全年臨汾市耕地保有量741.66萬畝,完成省下達任務的100.12%,基本農田保護面積601.5萬畝,完成省下達任務的100.13%,土地開發補充耕地5.18萬畝,完成省下達任務的121.9%。
2012年,省政府下達我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740.8萬畝,基本農田不少于600.75萬畝,土地開發補充耕地4.25萬畝,對照該責任目標,市國土資源系統牢牢抓住“耕地保護要有新舉措”的工作要求,切實加強基本農田保護,深入推進土地整理,全面開展土地開發,扎實進行土地復墾工作。
市政府自加壓力,以全市耕地保有量741.66萬畝,比省下達指標多8600畝;基本農田保護面積601.5萬畝,比省下達任務多7500畝;土地開發補充耕地4.5萬畝,比省下達任務多2500畝。建設用地復墾1萬畝任務指標分解,與各縣(市、區)政府簽訂了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書,下發了《2012年全市耕地保護目標責任任務分解通知》,特別明確了各縣(市、區)長是耕地保護第一責任人,對本行政區內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執行情況負總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把耕地保護和土地開發、復墾、整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成立“一把手”掛帥的領導組,及時研究解決耕地保護和土地開發復墾整理工作的突出問題。
我市各級政府抓住國家級、省級土地復墾整理項目的機遇,努力爭取土地復墾整理項目資金2.38億元,已驗收市縣兩級土地開發項目2.62萬畝。各縣(市、區)局在省級項目投資不到的情況下,變被動為主動,不等不靠,想方設法,充分利用縣市級資金,全面實施完成171個市縣級投資項目,可新增耕地3.1萬余畝,僅此一項就可完成任務的75%,比正常年景多開發耕地2.5萬余畝。
在有效遏制違法占用耕地和基本農田行為方面,我市建立了市、縣、鄉鎮、村四級土地執法監察體系,層層簽訂耕地保護目標和土地執法監察責任書,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動態巡查制度,并加大違法用地查處力度,使破壞、占用基本農田的違法現象得到及時發現和處理,違法占地行為得到根本遏制。
責任編輯:高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