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中午,貨車駕駛員楊小兵向包工頭討要工錢時,被一群人持械毆打,并用皮卡車碾壓。事件導致楊小兵全身多處骨折,正在醫院接受救治。目前,四川安岳警方已經介入調查。楊小兵的姐夫告訴記者:“楊小兵和我們已經為包工頭干了7個多月了,昨天我們四個人一起去要工錢,我們討要多次,總共欠我們11萬多元。”(13日《四川新聞網》)
每到年關,全國各地總有大量的討薪事件發生。雖然有關部門不斷下發文件,出臺規定,但還是有各類因討薪難而引發的沖突甚至是悲劇,備受社會關注。
讓人納悶的是,從國務院到地方政府,關于支付農民工工資、保障農民工權益的法律法規可謂不少,每到年底也總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與公安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成立的聯合執法檢查組,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那為什么還屢屢發生討薪難的現象呢?
其實,通過分析不難發現,目前發生的討薪難現象仍然集中在工程建設領域。而針對此行業的防范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措施也已經比較完備,各地正在實行的工資保證金制度便是有力舉措。
措施很得力,制度很健全,關鍵還是要落實。在很多工程項目上,中標方的建筑公司嚴格按規定到有關部門辦理了手續,但在具體實施上卻層層轉包。往往是建筑公司早已經支付了工資,可是一層層周轉下來,到了農民工這里就有了“風險”,很多拖欠就是這樣來的。所以,針對這些共性的問題,主管部門應該嚴格執行工程建設的相關規定,嚴禁工程轉包,從根本上消除拖欠工資的發生。同時,農民工也應該提高法律意識,必須簽訂用工合同,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再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和勞動爭議調處力度。尤其是針對一些可管可不管的案件,要勇于擔當,要有責任意識,耐心解答、積極協調,而不是推諉。只有這樣,才能穩定農民工的情緒,使問題朝著有利于解決問題的方向發展,從而避免因討薪而引發的惡性事件及群體性事件。(梁新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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