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尾號2632的讀者向本報手機報反映:我想了解一下如何進行工傷事故處理?
接到線索后,記者向律師咨詢到:根據1991年3月國務院頒布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的規定,企業應根據工傷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處理意見以及防范措施進行工傷事故處理。如果事故調查表明,工傷事故的發生原因,是因為有人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玩忽職守,或者是發現事故隱患、危急情況,不采取有效措施,則對責任者給予必要的懲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如果在工傷事故發生后有人故意隱瞞不報、謊報,故意遲延不報,故意破壞工傷事故現場,或者沒有正當理由去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向事故調查組提供有關信息和情況的,也同樣要作出懲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 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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