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王隰斌 盧凱)冬春季節歷來是消防工作的重要時期,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堯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堯都區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近日,堯都區公安消防大隊向轄區290家重點單位簽發冬春季火災防控告知書。
告知書主要包含9個方面的要求:1、由主要負責人召集主持,在本單位召開一次專門的“冬春季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部署會”,制定出本單位的“冬春消防工作管理方案”,層層明確劃分責任;2、建立健全內部消防安全組織機構,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的職責,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事項落實到具體人員,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檔案,實行嚴格管理;3、把消防安全管理作為本單位工作的頭等大事來抓,與主要工作同部署、同落實;4、落實具體部門和專人,反復開展細致的內部防火巡查,建立健全巡查記錄,特別是針對重點部位和火災易發部位要嚴防死守,要保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和滅火救援力量在崗在位,確保一旦發生火災能夠迅速有效地撲救及組織人員疏散;5、組織開展火災隱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要明確責任人、落實整改措施,保證及時消除;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不得堵塞、占用、鎖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及器材;7、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室內外消火栓等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測,對發現的故障及時維修,確保正常運行和使用;8、電氣線路敷設,用電設備安裝、使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場所內嚴禁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9、采取有效措施,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做到警鐘長鳴,組織開展消防滅火演練,提高本單位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做到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自救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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