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大學生支招防患于未然
臨汾新聞網訊(記者成華)又是一年暑假到,隨著各大高校陸續放假,新一輪的暑期“短工潮”隨之而來。
然而,打工期間一旦遭遇“意外”,大學生們又該如何應對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和正確維權呢?為此,7月10日,記者走訪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大家答疑解惑,現場支招。
“每年到了暑假,大學生‘暑期工’就成為打工‘隊伍’中的一支主要力量。兩個月的漫長假期里,一方面通過打工賺取學費,另一方面可提前進入社會,為日后的就業積累經驗。
近年來,隨著大學生‘暑期工’的人數相對有所增加,用工過程中的‘問題’也是時有發生?!痹摼謩趧颖O察科科長閆建信提醒廣大大學生“打工者”注意,在選擇開始工作之前,就必須提高自我防范意識,做到深入了解,理性應對。
閆建信提醒廣大打工者,與就業型的長期打工者的性質不同,大學生暑期打短工的務工行為屬于民事行為,因此,在正式務工之前,應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合同。在確定正式務工前,應當仔細了解用人單位是否具備《工商營業執照》和人社、教育、衛生等相關部門發放的各類證照。入職前,最好充分了解用人單位在相關部門是否備案,以確保其正規性與合法性。簽訂勞務合同時,一定要明確合同的具體條款,比如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勞動報酬以及用工期間受到意外傷害后是否有意外傷害保險等細節。
“在尋找用工單位的過程中,還有一點必須注意,就是個別‘黑中介’往往會通過網絡、小廣告發布極具誘惑力的崗位招聘信息。而在校大學生由于涉世不深,缺乏判斷力,又求職心切,因此,極易陷入圈套。”閆建信表示,用工期間,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務工者的身份證、學生證、駕駛證等有效證件,同時,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務工者收取押金、保證金等費用。由于是暑期短工務工時間相對較短,因此,用人單位不應對暑期短工的務工者采取“試用期”等形式,勞動報酬方面也不應低于山西省最低工資標準。
暑期打工多留心,簽訂合同要謹記。在此,人社部門提醒廣大暑期打工者,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合同時,一定要注意保留一切能夠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務關系的證據,以便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