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物 只有想不到沒有不“扔”的
本網呼吁 為了良好環境和他人人身安全 快快住手
臨汾新聞網訊 關于高空拋物的新聞,在網絡上、現實中早已司空見慣,煙頭、果皮、垃圾甚至是花盆等重物,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扔”不下來的。毫不過分地說,“高空拋物”已經成為當下城市公共生活中一個久治不愈的頑疾,甚至會將一座文明城市的形象毀于一旦。
12月6日,有市民向本網反映,市區漪汾花園2號樓有居民經常從窗戶往下丟垃圾,有時是煙頭、紙巾,有時甚至將剩飯剩菜拋擲樓下,居民對此怨聲載道。
7日上午,記者來到漪汾花園了解高空拋物這一情況。在一戶居民家中,通過窗戶能明顯看到地上的垃圾,有些剩飯雖然已經風干,但是地面上留下的油污面積達到了四五平方米之多。
陳先生告訴記者,他們是小區的第一批住戶,之前沒有發現高空拋物這一現象,但從今年9月份起,時不時會發現自家陽臺前有散落的垃圾。
“我們這棟樓有一個群,大多數住戶都在群里,大家平時就在群里聊天,發生了高空拋物這一事情后,大家在群里也討論過,譴責高空拋物的事主。”陳先生說,都是一棟樓的鄰居,也可能是小孩兒不懂事隨手丟棄的垃圾,大家都沒有深究是哪戶居民亂丟的垃圾。
可是6日晚上,我們一家人正在看電視,就聽見‘砰’的一聲,隨后就發現窗戶外多了一堆垃圾。”
氣憤之下,陳先生到樓上查看到底是誰亂丟的垃圾,但沒有人承認。所以,他向本報反映,希望能讓更多的人譴責這種不文明行為。
據了解,從高處拋下的垃圾因為有重力,是自身重量的數十倍,隨著樓層的增加,沖擊力會變得更大,一旦砸到人身上,后果不堪設想。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從建筑物中拋擲或墜落物品造成他人損害,而又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也就是說,除低層住戶外,整棟樓的業主都要承擔連坐責任。高空拋物雖然一時方便了自己,但是也給自己埋下了隱患,一旦傷害到他人,后患無窮。
本網在此呼吁:為了良好的居住環境和他人人身安全,快快住手,不要高空拋物。
記者 蘇亞兵
責任編輯: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