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制定了《臨汾市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實施方案》。按照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統一安排,此次普查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普查標準時點為2014年12月31日,目前,此次普查已經進入第二階段,到2018年6月30日結束。
地名普查是一項公益性、基礎性的國情調查。隨著城鎮化的快速發展,自1980年開展第一次全國地名普查以來,我市的地名現狀發生了很大變化,一些自然村名稱、居民地名稱消失,新生地名大量涌現,原有地名變更頻繁,地名信息老化、內容單一、手段落后,嚴重制約著地名公共服務水平和社會對地名資源的需求。開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有利于社會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對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此次地名普查的范圍是全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普查任務是查清地名及相關屬性信息,對有地無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實體進行命名,對不規范地名進行標準化處理,設置標準規范的地名標志,完善各級國家地名和區劃數據庫,建立地名普查檔案。
此次地名普查范圍大、涉及面廣、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我市制定了實施方案、工作規程。普查的具體內容為:調查地名基本情況。包括行政區域,非行政區域,群眾自治組織,居民點,交通運輸設施,水利、電力、通信設施,紀念地、旅游景點、建筑物、單位、陸地水系、陸地地形等11大類地名的名稱、位置及相關屬性信息。
規范地理實體名稱。根據國家及省關于地名管理的有關法規,對有地無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實體進行命名;對不規范地名進行標準化處理,切實解決地名上存在的一地多名、地名重名、地名用字不規范、含義不健康等問題。
設置地名標志。根據實際需要,依據國家有關標準設置地名標志。
開發應用普查成果。利用地名普查成果,編纂出版地名圖、錄、典、志等出版物,完善省、市、縣三級國家地名和區劃數據庫,開展地名信息化服務,開發研制地名信息化服務產品。
建立地名普查檔案,實現地名普查檔案的數字化管理。
記者 韓曉芳
責任編輯:席沛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