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隨著陽光司法工作深入推進,該院不斷增強審判工作透明度,全力推行各項司法公開舉措,司法公開“三大平臺”建設已初見成效。
司法公開是人民法院依法、公正、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接受社會監督的有效方式,是人民法院提升司法能力、樹立法院公信力的重要途徑,更是人民法院順應時代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的必然選擇。為此,該法院在審判流程公開平臺建設方面:不斷完善立案公開,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建立了立案審查、案件分配、排期開庭、審限監督、審判流程管理為一體的陽光立案機制,使每一環節都在公開、透明中進行;全面落實庭審公開,市中級法院受理的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案件以及減刑、假釋案件已經做到全部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公開審判率達到100%。
在裁判文書公開平臺建設方面:該院制定了《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實施細則》,對裁判文書公開的范圍、審核、錄入以及時間要求等方面予以明確和細化,確保了裁判文書上網公開工作的穩步推進,在所有裁判文書后面附裁決所依據法律條文的具體內容,切實增強裁判文書的說理性。
在執行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方面:該院加強執行信息化建設、不斷規范執行信息公開、認真做好被執行人信息公開。通過努力,中級人民法院績效考核中多項指標優于往年,裁判文書質量、庭審規范程度進一步提高。
□記者王隰斌 盧凱
責任編輯:席沛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