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大學生就業問題牽動著眾多家庭的心,被稱為“最難就業年”的當下,不少已婚女性也紛紛吐槽——求職路“真難”。我市今年秋季人才招聘會已經過去,25歲的楊女士向記者抱怨,近日,她為了找工作,每天都要面試三四家單位,可到處碰壁,至今還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失敗的原因不是專業不符、形象不佳、能力不強,面試公司給出的原因大多是結婚后生孩子耽誤工作,這讓她感傷不已。
同樣,2012年畢業于太原大學的宋女士,回到臨汾一邊實習一邊找工作,實習結束后來到一家裝飾公司工作。今年5月份結婚時,她才向公司提交了辭呈。
本想著婚后可以找份穩定的工作,踏踏實實過日子,可是參加了不少招聘會,都是無功而返。
宋女士說道:婚后明顯感覺沒有結婚前好找工作,大多數面試公司一看我的資料表都說希望不大。因為,我已經結婚卻還沒生孩子,這件事給我的打擊很大,我現在都不抱啥希望了。如果能有一份合適的工作,我肯定會好好干的,可是到現在為止沒有一家公司愿意接受我。希望有關部門能出臺相關政策,解決這一就業歧視的問題,不要讓‘婚否’成為就業的絆腳石。”對此,某制藥廠人力資源部的龍女士坦言,該公司招聘,首先把“已婚未育”的女性排除在外,不管條件再好都不會錄用。
她說:男性員工的工作一般都具有穩定性、延續性、長期性。但是,女性員工則不同,如果招個20歲出頭的女性,公司需要投入資金、人力、時間進行培訓,而她們最多工作三五年就要結婚生子,到時候受損失的還是公司。”曾因為提出休產假被辭退的年輕媽媽郭女士,也稱這樣的求職經歷很是殘酷。“本來工作不錯,大家都挺認可的,可我一提出要休產假就把我辭退了,當時真的是沒辦法無法堅持工作,只能選擇失業。我覺得很失望,現在孩子還小,等過了明年我再找工作,希望能成功。”郭女士說,已婚女性上班后要面臨生育問題,一個生育假就是3個多月,如果是晚婚晚育,時間還要更長一些。這期間,員工的工資照付、福利照發,沒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便覺得“不劃算”,所以“已婚未育不錄用”成了招聘單位公開表達的理由,各單位在應聘者的個人信息表中,婚否”都是必填的內容。
“雖然,一些公司在招聘簡章中沒有明確限制,但‘已婚未育’的女性員工在初試后基本上難以進入面試。”某餐飲連鎖集團臨汾分公司的招聘人員分析道,按求職難易度來說,已婚已育難度最小,其次是剛畢業到快結婚,然后是已退休的,最難的要數已婚未育的應聘者。
如今,在就業壓力劇增的條件下,已婚未育族”成為就業“困難戶”。面對這一現實問題,記者通過咨詢律師得知,在《勞動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就業促進法》等相關法律中,均提出了“公平就業”,用人單位招用人員,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用人單位錄用女職工,不得在合同中規定限制女職工婚姻生育內容。 (梁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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