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王隰斌 尹飛)日前,堯都區消防大隊在開展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動中,發現管轄區域有一賓館室內消火栓無水形同虛設,消防安全難以保障,8月6日,堯都區公安消防部門依法責令其改正并處罰款5000元。
據該大隊負責人介紹,為有效防控和堅決遏制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轄區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大隊集中全部警力,在大隊管轄范圍內啟動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動。檢查過程中,大隊監督人員發現,位于轄區鼓樓南大街的一賓館室內消火栓無水,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后果不堪設想。
大隊監督人員立即對該賓館負責人進行說服教育,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該賓館限期改正,按照《消防法》第六十條之規定,依法對其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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