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王隰斌 尹飛)7月28日,堯都消防大隊對位于市區迎春街未進行竣工消防備案的一賓館,依照消防法規行處5000元罰款。
該大隊連日來,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中,緊緊盯住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及地下建筑、在建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和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經銷儲存單位等火災防控重點,大隊監督執法人員日前在對迎春北街一家賓館消防檢查中發現,該賓館竣工后未依照《消防法》規定報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存在消防違法行為。
針對該賓館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的違法行為,堯都區公安局消防大隊堅持從嚴執法,鐵腕治患,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章第五十八條之相關規定,依法做出責令限期改正,處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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