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正在為農民工講解維權知識。 本報記者 李媛 攝
編者按 “有錢沒錢,回家過年”。話雖如此,可誰都希望通往年的途中,能有一個鼓鼓的荷包。干了一年辛苦活兒的農民工更是如此。每到年終歲尾,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總會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近幾年來,各級政府為農民工討薪“鐵令”不斷,可謂下足了工夫和力氣。我市七部門聯合開展了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活動,切實為農民工撐起了“保護傘”,讓他們能過個安“薪”年。截至目前,共檢查用人單位2630家,涉及勞動者10.9620萬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單位有96戶,涉及職工1640人,涉及金額達912.3246萬元。目前已補發1547人的工資795.0985萬元。
圖為51名河南、四川籍農民工領到31.5萬元拖欠的工資。 本報記者 白潔 攝
預防——七部門聯合開展農民工工 資支付專項檢查活動
“已經買了1月2日回家的票,工資也在回家前可以拿上。”浙江籍的農民工開心地說。
春節將至,為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等七部門聯合開展了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活動。
此次專項檢查重點對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筑施工、餐飲服務等勞動密集型企業支付農民工工資等勞動用工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組制定了《臨汾市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實施方案》,詳細明確了檢查目的、范圍、重點、方法、時間安排及工作要求,同時成立了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領導協調小組。由市人社局牽頭,并由局長擔任組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負責人為副組長,并抽調了各單位精兵強將參與進行聯合執法檢查。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對此次專項檢查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并向社會公布了舉報電話。
在檢查中,七部門始終堅持“快受理,快立案,快查處,快結案”這一原則,切實做到有訴必查,及時處理各類拖欠工資的案件。為保證勞動保障違法案件及時得到查處,加強農民工工資支付的監察力度,杜絕農民工維權過程中冤假錯案的發生,我市還要求各縣(市、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嚴格執行立案登記、調查取證、依法處理等法定程序,辦案人員所查處的案件,能處理的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辦理的案件第一時間上報,請求上級領導及相關部門的批示。
對于涉嫌欠薪逃匿的違法犯罪行為,及時移交公安部門立案查處,同時高度重視媒體輿論和社會監督,對民眾反映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切實做到認真查處,快速處理,及時反饋。真正形成打擊欠薪的強大威懾力,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勞動報酬權益,促進臨汾市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檢查中,勞動監察人員說:“保護農民工權益是我們的責任,我們將繼續加大檢查力度,讓農民工拿上工錢過個好年。”記者 李媛
維權——20余名農民工領到了血汗錢
“終于領到血汗錢了。”1月25日下午,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科的辦公室里,20余名農民工終于領到了拖欠了一年的工錢。
1月18日,來自陜西省和湖北省的20余名農民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科投訴,因工程項目負責人拖欠其36萬余元工資,一年遲遲不發,工人們無法返鄉,生活陷入困境,情緒十分激動。接到投訴后,勞動監察人員一方面做好農民工的情緒安撫工作,詳細講解有關法律法規,耐心開導勸阻農民工,使事態得以緩和。同時,迅速向施工方了解情況、進行核實,積極協調解決。1月21日,經過市人社局勞動監察科工作人員的努力,雙方終于達成協議。1月25日下午,在勞動監察人員的監督下,被拖欠的工資款25萬元如約發放到了20余名農民工的手中,剩余欠款也將在春節前付清。一位農民工代表拿著工友們的工資感慨地說:“太感謝了,一年了,終于領到了我們的工錢,可以安心回家過年了。”一年來,在勞動監察科辦公室里,前來投訴舉報的農民工有很多,市人社局勞動監察科科長閆建信告訴記者:“農民工討薪往往伴隨著一些糾紛,有時調解時間長,中午都顧不上吃飯,甚至要調解到晚上一兩點鐘的情況也是常有的。”據勞動監察人員介紹,2012年,全市市、縣兩級勞動監察機構共受理投訴舉報案件389件,立案387起,受理上級轉辦案件2起,全部結案,結案率100%,共為5760名職工追發勞動者工資等待遇3176.5萬元。閆建信說:“我們的工作就是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讓每一個農民工領到應得的工錢,安心踏上返鄉的路。”記者 白潔
支招——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想討工錢卻因沒有簽勞動合同;包工頭層層轉包剝皮,農民工工錢沒著落;不懂法,白白錯過了訴訟時效……這些都是農民工討薪過程中反映最為集中的幾個問題,針對以上幾種問題,農民工如何維權?記者采訪了金貝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許江,就一些比較常見的糾紛為農民工朋友支招,幫助農民工討薪。
【手握證據別錯過訴訟時效】
記者發現,老板拖欠工資常采取的一招就是“拖”,據了解,很多農民工拿著施工單位給打的欠條不知道找哪個部門,只能拿著欠條等待,結果白白錯過了追索勞動報酬的法律時效。
律師支招:許江介紹,按照現行《勞動法》的規定,發生拖欠工資等勞動爭議后,首先是農民工要先和單位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對于仲裁裁決不服,或者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定不予受理的,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而根據法律規定,從權利被侵害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兩年內主張權利,在沒有終止、中斷、延長的情形外,若超過兩年,權利就得不到保護。
【證明材料要注意收集保存】
在“討薪”過程中,大約有95%以上的農民工既無相應的勞動合同,也無欠條,工資賬目等都掌握在包工頭或者更上一層的包工頭手里,農民工只有一個包工頭給的“口頭約定”。
律師支招:針對此問題,許江建議,農民工如果想通過法律途徑要回工資,提前要留下充分的證據。包括勞動合同、工資單、欠條、人證等能證明自己勞動的材料。
【簽訂合同寫明工資結算期】
在目前的建筑市場上,大多是有“關系”的人直接從開發商手中拿到工程,再轉給包工頭,繼而,包工頭雇農民工干活。而中間轉手的這些單位靠轉包牟取暴利,一旦出現問題則一走了之。
律師支招:許江建議,在簽合同時,農民工要盡量與發包單位直接簽訂合同,寫明工程名稱、發包單位名稱、工資結算日期等;其次,如果農民工承建的工程是被人轉包過的,要特別留意老板的資產狀況、聯系方式和其他的具體資料。記者 景文婷
圖為26名河南籍農民工終于領到了苦等兩年之久的工資。 本報記者 白潔 攝
責任編輯:高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