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通訊員 張紅英)修改后的《民事訴訟法》已于2013年1月1日施行。為深刻把握新修訂民事訴訟法的立法精神,近日,古縣法院三舉措部署開展新民訴法學習活動,積極應對修改后的民事訴訟法對審判執行工作帶來的新情況、新變化。
一是抓好學習培訓。組織民事庭法官參加省高院組織的民訴法培訓班,準確理解新法理論,并讓參加培訓的法官利用每周二、五學習時間對全院干警進行培訓,以提高全院干警理解修改后的民訴法的深度和廣度,進一步做好民事審判、執行工作;二是抓好宣傳工作。將新民訴法修改的條文印制出來,在立案窗口擺放,方便訴訟當事人查閱了解,同時為全院干警訂購《民訴法修改理解與適用》讀本,以準確把握新法精髓,正確適用新法;三是互相學習,共同提高。要求全院各審執業務部門制訂學習方案,采取以庭室為單位進行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的方式,全面學習領會新法的精神實質,確保新民訴法及時、順利、正確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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