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4 08:23:00 來源:臨汾新聞網
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李媛)8月30日,我市首家保險合同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舉行了揭牌儀式。保險合同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作為保險合同當事人之外的中立“第三方”,它的成立使我市保險合同糾紛有了新的溝通渠道,也標志著我市保險合同糾紛領域開始建立起人民調解和行政調解、訴訟調解相銜接的大調解格局。
近年來,保險消費者與保險公司的爭議糾紛逐年增多。保險合同糾紛一直都是保險消費投訴的重要內容。這些矛盾糾紛如果不能得到及時有效地化解,將會侵蝕保險行業發展的誠信基礎,損害行業聲譽,影響社會穩定,制約保險行業的可持續發展。人民調解工作作為我國傳統的一種民間調解方式,具有平等協商、互諒互讓、不傷感情、成本低、效率高的特點,其居中調解的方式使調解組織處于保險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具有較強的中立性,可以消除雙方顧慮,贏得信任,易為群眾所接受,有利于糾紛的化解。因此,將人民調解工作機制引入保險合同糾紛處理,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的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功能,對于維護保險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更好地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市司法局局長周波說,組建保險糾紛專業調解委員會化解保險糾紛,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沒有成功的經驗可供借鑒,能否做好這項工作是對這支隊伍的嚴峻考驗。保險合同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本著公正、規范、高效、利民的工作要求,將充分發揮人民調解成本低、效率高的優勢,開拓進取、扎實工作,不斷提高保險糾紛調處能力和水平。
保險糾紛不同于一般的經濟糾紛,具有雙方信息不對稱、角度不一致等特殊性。保險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作為調解保險糾紛的“第三方”中立機構,將突出工作中立性,把握好功能定位,不唯上、不唯他,堅持在尊重法律、尊重事實的前提下開展調解工作,努力提高調解的公信力,樹立調解的權威性。保險合同糾紛調解工作是一項長期而又艱苦的工作,只有起點,沒有終點。該委員會將切實強化工作責任、增強工作信心,不斷創新調解機制、提高調解水平,為打造和諧的保險雙方關系,建設文明開放、富裕和諧新臨汾做出新貢獻。
【責任編輯: 高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