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6 09:33:00 來源:臨汾新聞網
近日,曲沃法院執行二庭巧用執行和解,成功化解了一起長達四年之久的人身損害賠償案,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申請人李某某與李某系父子關系,2000年8月,李某某父子倆將其蘋果存放在被執行人張某某經營的果庫中。一天,在蘋果出庫時,李某某父子倆乘坐在果庫的升降機上,突然升降機滑輪脫落將李某某等二人摔成重傷,為此,花去各項醫療費近8萬余元,商量未果后,申請人訴至法院,經法院判決后被執行人張某某一直未能履行。申請人李某某父子倆又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執行二庭的執行人員在執行過程中了解到,被執行人張某某系退休職工,年近古稀,其長子做生意又賠了錢,并將其退休工資做抵押,在信用社貸了款。另查,被執行人患有心臟病,日常生活和看病均靠次子和女兒照料,確實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按照常理,該類案件就歸為無財產可供執 行案件。但執行人員還是本著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當事人利益出發,經過反復研究案情,積極了解被執行人的基本情況,最后決定對雙方當事人再做工作。執行人員一邊要求被執行人理解申請人的實際困難及所受病痛之苦,多換位思考,應為申請人著想;一邊向受害人及家屬耐心安撫、解疑釋惑,并向其通報了被執行人家庭的基本情況,使其明白該案不能立刻執行到位的主要原因,希望雙方能夠互相體諒對方的困難。最終通過執行人員數十次的做思想工作,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由被執行人張某某的次子、女兒和女婿替被執行人償還此賠償款,該案已履行完畢,至此,一場糾結了4年的恩怨被畫上了圓滿的句號。為表達對執行法官的尊敬和感激之情,申請人特地送來一面錦旗。(通訊員 郭紅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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