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鄉村振興,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是關鍵。近年來,鄉寧縣把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作為推動鄉村脫貧振興的基礎任務來抓,政策撬動激勵,組織建強保障,發展共享推動,積極探索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壯大新路徑,著力筑牢鄉村脫貧振興基礎根基。
發揮政策撬動作用,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堅持把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作為“精準脫貧·擺脫貧困”的重要舉措,作為基層黨建的重要任務,搶抓脫貧攻堅的新機遇,用足脫貧攻堅的好政策。一是高起點謀劃。結合實際深入調研、認真分析研判,制定《關于堅決打贏全縣脫貧攻堅戰的指導意見》《鄉寧縣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開展“百村破零行動”實施意見》,提出一年全部消除“空殼村”達到1萬元、兩到三年全面鞏固提升、五年80%的村達到5萬元以上的“三步走”目標,搭建拓展了盤活集體資產、引申產業、政府扶持攻堅項目、構建電商平臺等8種路徑,因村制宜、因村施策,引導鄉村兩級多措并舉發展集體經濟。二是多部門聯動。組織部門牽頭抓總,協調推動,成立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工作機構;財政部門通過貼息、以獎代補、設立產業發展引導基金等方式,提供資金保障;發改部門制定專題發展規劃,國土、林業等部門抓好村集體資源資產確權頒證,農業、扶貧等部門規劃發展特色產業,形成了各司其職、協調聯動的強大合力。三是激勵性考核。發揮考核評價的風向標作用,把發展村集體經濟納入各級組織書記抓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內容,層層簽訂“責任書”、立下“軍令狀”,形成“時間倒排、任務倒逼、責任倒追”的落實機制。對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緩慢、效果差的鄉鎮黨委書記進行約談通報,通報3次,約談7人,調整基層黨組織書記6個。對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辦法多、效果好的鄉鎮干部,優先提拔重用,樹立鮮明的用人導向。
樹立大抓基層導向,提供堅強的組織支撐。堅持把抓基層、打基礎作為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的重要保障。一方面,創新組織設置,提升資源要素配置力。不斷優化組織設置方式,采取“N村1企”的方式,在產業相近、地域相鄰、資源互補的13個村和3個龍頭企業,組建3個村企聯合黨組織,帶動86戶、265貧困人口發展葡萄、核桃、旅游等特色產業,形成了“村企聯產、合作共贏、輻射帶動”的良好態勢。研究出臺《關于加強黨小組建設的實施意見》,推行“網格黨小組”黨建促發展模式,組建產業、行業、興趣等不同類型黨小組546個,推動資源整合、要素重組、抱團發展,激活了集體經濟發展活力。另一方面,強化基礎保障,提升黨員干部服務力。緊緊圍繞打通聯系和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縣級財政配套387.5萬元作為黨建工作經費,建立農村在職干部崗位報酬待遇正常增長機制和離任“兩委”主干生活補貼發放制度,提供基礎保障。建立幫扶體系,出臺《鄉寧縣干部下鄉駐村包戶幫扶工作實施意見》,領導干部帶頭聯系、基層黨組織具體幫扶、黨員致富能手結對帶動貧困群眾。組建96個駐村幫扶工作隊,選派2000余名機關干部、50名“第一書記”駐村,幫助農村培育優勢產業、壯大集體經濟,提升村級組織自我發展能力。建好用好便民利民服務中心,推行“一站式”服務,提高辦事效率,方便服務群眾。
搭建服務群眾平臺,推動共享發展的紅利。堅持把群眾參與、群眾受益作為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一是盤活資源實現共享。黨組織牽頭進行清產核資、確權登記、量化評估,把村集體土地、荒山、水面、房屋和貧困群眾自有耕地、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等,折價入股經營主體,逐步建立面向市場的現代產權制度,讓“死資源”變成“活資產”,通過股權收益壯大集體經濟,帶動農民脫貧致富,實現了“大河漲水小河滿”。比如,云丘山聯合黨總支帶頭成立由382名股東組成的上河優質糧食種植專業農業生產合作社,以413元/畝的價格流轉村民土地,90%以上的農民變成了股民,實現集體增收、農民就業。二是聚合資金促進共享。研究出臺《鄉寧縣“股加貸”財政資金加信貸資金受益扶貧試行方案》,在不改變資金使用性質的前提下,把2016年以前結轉結余財政扶貧資金2500余萬元折股量化到戶到人,每股2500元,開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發揮集體統一經營的優越性,通過股權收益幫助貧困群眾實現增收。三是產業培育帶動共享。按照農業產業化、“一村一品”發展思路,出臺《經濟林秋冬管理實施意見》和《“十三五”特色產業扶貧規劃》,縣財政拿出1000萬元,通過集體經濟組織引領,因地制宜發展蘋果、釀酒葡萄、翅果、花椒、玫瑰以及中藥材等特色產業,培育千畝以上“一村一品”專業村60個,以“公司+協會+基地+農戶”的模式,有力促進了企業生產增效、農民生活增收、農村生態增值。依托各類產業平臺,把從土地上“解放”出來的貧困群眾組織起來,積極開展技能培訓,在家門口實現就業,可增加收入千余元,帶動1.5萬貧困群眾脫貧。四是健全制度保障共享。建立健全村集體經濟“三資”清理臺賬和產權明晰的資產管理制度,防止集體資產流失;建立健全村集體人員管理、重大事項決策、資金使用、利益分配程序、機制;認真抓好“四議兩公開”和“定查評”工作法,落實村級財務定期公開,“村財鄉管”等制度,嚴格規范管理、公開透明使用,確保村集體的每一分錢都花在刀刃上,廣泛惠及農民群眾。(作者系鄉寧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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