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近年來,霍州市為推動“第一書記”認真履職,大力實施百分制考核辦法,每半年對“第一書記”履職情況進行一次量化打分、綜合測評。
綜合測評分共性測評與個性測評,以百分制計分,其中共性測評分值60分,個性測評分值40分。共性評價內容重點是駐村在崗、執行紀律、工作表現、群眾反映等方面情況,個性評價內容結合“第一書記”年度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具體確定。
綜合測評由派出單位和組織部門共同實施,分大會述職、民意調查、實地查看、征求意見、綜合評定等程序。測評結果結合組織部、鄉鎮(街道)和包村干部每月巡查記錄,按鄉鎮(街道)排出名次并在全市進行公示。半年考核測評低于60分的由組織部按干部管理權限進行調整或召回。凡被召回的“第一書記”,兩年內不得提拔重用、評先評優、晉升職級,相關處理情況記入本人檔案。(蔡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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