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2018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綜合報告的審議意見
(2019年8月29日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了《關于臨汾市2018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會議認為,市政府認真執行國有資產管理有關法律和政策,在明確責任主體、確立部門分工、構建報告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基礎性工作。我市國有資產規模不斷擴大,資產布局有序調整,資產管理逐步規范,國有資產運營狀況整體良好,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不斷加強。但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機制不完善,監管主體存在缺位、錯位的問題,影響了國有資產優化配置;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滯后;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底數不清、標準體系不完善,資源節約開發利用水平有待提高等。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以下審議意見:
一、要夯實基礎,切實摸清國有資產底數。市政府及各有關部門要做好國有資產建賬、核算和登記工作,建立健全國有資產臺賬和數據庫。要認真組織對全市各類國有資產的調查摸底和統計分析工作,加強對部門、企業數據的錄入、匯總和審核管理,進一步夯實國有資產的數據基礎,實現國有資產報告的全口徑、全覆蓋,確保準確完整反映國有資產現狀及管理情況。
二、要明確主體責任,健全國有資產監管體系。要制定具體的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明確各類國有資產監管主體及其工作責任,實行分級分類監管,逐步建成符合實際、方便監管、便于統計的國有資產監管體系,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三、關于企業國有資產管理。要繼續深化國企國資改革,不斷釋放企業發展活力,進一步提高國有資本配置效率和經營收益水平。對停產企業、僵尸企業充分運用市場機制,依法依規采取兼并重組、入股經營等多種措施,實現資產資源有效整合。完善市場化經營機制,強化企業法人主體責任,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不斷深化企業勞動、人事、分配三項制度改革,建立科學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國企干部職工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四、關于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要按照統一規制、分級管理原則,明確界定部門職責權限,壓實管理責任。落實各項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學規范融資擔保體系,提高金融企業融資擔保能力。強化國有金融企業防范金融風險的主體責任,加強風險管控。
五、關于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要探索構建自然資源資產價值核算體系,制定相關標準規范,確保自然資源數據的準確性和權威性,推進自然資源資產價值化。要強化責任意識,嚴格監督考核,加強自然資源保護,確保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安全。堅持市場化導向,探索建立資產管理信息平臺,完善部門間信息互通共享銜接機制,優化閑置資產的盤活處置,尤其是閑置土地資源和已批未用土地資源的利用,切實提高國有自然資源資產開發利用水平。
責任編輯: 吉政